#韩国公司与横店影视达成合作# 已🍊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获悉韩国某娱乐公司与横店影视集团已达成合作协议,计划引入韩娱明星及团队在中国横店进行影视制作。对此,我表示坚决反对,并基于维护中国文化主权与历史尊严的立场,强烈要求主管部门对该合作项目进行紧急审查,并予以暂停或终止。理由如下:
1. 助长文化挪用:韩国长期偷窃中国文化并歪曲为他国历史文化,韩国娱乐产业长期存在系统性挪用中国文化元素(如汉服、春节)并模糊其来源的行为。允许其在横店拍摄,将为这种文化挪用提供官方平台和合法性,严重误导国际观众,损害中国文化主权。
2. 损害国家文化形象:横店是展现中华正统文化的核心基地,不应成为解构中国历史、为他国文化背书的地方。此合作将混淆视听,对国家文化形象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3. 激化民间对立:该项目已引发公众强烈反对,势必加剧中韩民间文化争议,不利于社会稳定和文化交流的健康发展。
此前,kpop在MV和爱豆妆造中大量挪用了中国文化之后,将其美化为“东洋风”,而否认其是从中国购买和照抄的中国文化。
此次韩国故技重施,将中国影视城——横店称为“东洋影视城”,此后以后可能将横店影视城的建筑、服饰等文化挪用为韩国的文化。
4、我深知国家的强大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努力,虽然文化战场无形,但我们不守就会失去,我不愿意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被他国盗用,每次看到这种情况发声我都十分痛心难过!我对本次横店影视基地与韩国娱乐公司达成的这项合作存在诸多疑虑,请问有关部门是否全面考虑到上述种种风险?请问达成合作的相关人员是否出于个人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叛国行为)?请问合作签订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公司个人与韩国公司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请问恳请有关部门回应我们的诉求,给公众一个答复!
在限韩令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和前科累累、长期恶意抹黑中国、偷取中国历史文化挪用歪曲为韩国文化历史的韩国娱乐公司合作,将我国影视基地长期租借给他们让他们拍摄影视剧进行文化输出,我不信任以他们的品行会说这些东西都是中国的。
鉴于存在上述风险,我恳请立即对该项目进行文化安全审查,并终止此项合作!#横店影视城[超话]##韩国公司与横店影视达成合作##横店影视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