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25-09-21 15:00 微博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

#应急普法#【#以案警醒# | 安全培训大纲未执行,缩短培训学时受处罚!】2024年7月15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安全培训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4年2月26日至3月9日的低压电工作业、3月1日至3月15日的高压电工作业、4月6日至14日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存在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学时要求组织教学培训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所在市业务主管部门公布的《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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