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川普这份关于H1B的新令,我可以简单给几点法律建议:第一,新令的合法性存在很大问题,被地区法院暂时叫停的可能性相当高,最终被最高院推翻的几率也并不低。起码在未来几个月内,它是很难被顺利执行的。第二,即便它最终获得最高院认可,它的法律覆盖范围也止步于“入境”(entry)。事实上,新令所依凭的两条律法依据(8 U.S.C. 1182(f) and 1185(a))都只涉及入境管理权,而不涉及在美国国内的移民身份转换程序。换言之,任何已经在美国国内的F1学生如果想要(在不离境的前提下)转换为H1b签证,是完全不受这份政令影响的。只要不出境,就无须缴纳10万美金的“申请费”。退一万步讲,新令的效果只是增加他们在拿到绿卡(或新令被下一任政府废除)之前离开美国的成本。某种意义上,它甚至会加大他们获取H1b的几率,因为它会屏蔽大量境外的南亚申请人。第三,新令允许DHS部长自主为特定行业、单位或个人提供豁免。这个完全要看各行各业的雇主们怎么和政府具体协商,基本就是个寻租机制,非常有川普的执政风格。在各层协商完成之前,新令的实际覆盖范围是随时可变的。特朗普时代的首要政治原则就是没有原则,万物皆可利益置换。因此,先让子弹飞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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