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中学被举报班主任在教室装监控#
学生自己和教育局都没有正确认识到学生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身份。
法律规定8-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有权对其进行行为约束与教育,而家长送学生上学校,这就已经在事实上形成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权、临时照护权与紧急处置权的授权,老师在教室装监控,这显然是在正常行驶家长授予的教育管理权与临时照护权。
作为未成年的高一、高二学生,正是自我意识迅速增长的阶段,但自我意识增长的同时也应增长法律意识。
想不到的是,教育管理部门的法律意识竟然也需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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