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适yosh[超话]#
关于微博平台侵权内容的案件情况通报
【(2025)京0491 民初7193号】
法院依法判令,张*(微博账号“非*也”,UID:64******70)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3000元。
【(2025)京0491 民初7195号】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陈**(微博账号“不**饺”,UID:73******39)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2000元。
【(2025)京0491 民初7196号】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施*(微博账号“郊******0”,UID:78******16)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删除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人民币10000元。
以上被告均已按判决履行道歉义务,赔偿相应损失。
其他网络各平台的侵权案件正在继续依法有序推进诉讼流程,将持续关注和跟进相关进展。
针对网络各平台持续存在的对于适先生的一切侵权行为,将持续进行监测取证,坚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应责任,绝不姑息。
希望大家共同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传递正向能量。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