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难道也要上演最差公关吗。
西贝事件过去,瑞达又来了。法律人或者脱离消费者的老板容易犯一个毛病,就是无异议的较真。
退一步讲,就算杨老师违反竞业限制或者独家篆书约定又怎么了,大部分考生不在意这个点。特别是竞业限制,真违约了赔钱就好,考生跟的是人。
特别是杨老师这种三国法一家独大的老师,路人缘好的老师,只要不是虚假宣传、抄袭、师德问题,一般都翻不了车。
相反反而如果如杨帆老师说的,瑞达存在经营风险、欠付课酬,那可是败好感的大事。
瑞达这么折腾,真陷入诉讼程序咋地得一年半年的,法考可是一茬一茬学生,机构声誉口口相传,差一茬学生,那损失多少钱。
最主要的是,瑞达发的声明里,有一段写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蝇头小利便将契约精神弃若敝履,终非法律人所秉持、传播并信奉的法治精神。”
要这么发声明,得建立在学生中有人这么认为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影响教师声誉的效果。学生现在都不这么想,你这么说,大家只会觉得机构恶意抨击。
个人觉得瑞达较好的公关方式,现在就是板上钉钉杨帆不能回去干,而且明知道自己也有违约的情况。
那声明就应该先表明态度,我瑞达得知杨帆老师加入众合机构入职较为震惊,但选择机构供职是个人选择,我们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希望杨帆老师事业顺利。
然后画笔锋一转
但提示杨老师,我们的2026年的编书合同还在履行,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也有竞业限制条款,我们希望杨老师可以和我司友好协商,共同解决争议。也方便我司后续安排新考季培训内容,不影响选择瑞达的考生。
瑞达与杨老师共同合作数年有余,可能瑞达机构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杨老师离开,瑞达向杨老师表示歉意,希望后续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顺利解决争议,共同为法考辅导界提供更好服务。
这样说的效果,起码要比发这个声明效果好。开机构核心不是为了赚钱嘛,最后就算官司赢了有啥意义。西贝的菜就算不是预制菜又能怎样,反正很少有人再去选择吃了。#法考##杨帆 众合##杨帆加入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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