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不少人发,关于预制菜,法律法规的解读,什么中央厨房不叫预制菜,然后去和法条比对,给预制菜下一个法律定义。然后说什么,去和立法讲去……
大多数持这种发言的人,估计觉得只要不违法就可以了?
虽然向法律看齐值得肯定,但这“人”只能称得上是法条机器人,连DeepSeek都不如。
法律的作用之一是调整社会关系。当然,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只有法律,还有道德。
比如,生活中,我们可能不知道具体的法条,但却鲜有犯罪,因为我们一直在用更高的道德标准约束着自己。
西贝的菜,或许真的非法律规定的“预制菜”。
但对“预制菜”,消费者心里的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产品不符合消费者自己对“预制菜”标准的认定,大家就会用钱包投票。
市场经济,讲的是竞争,不违法只是低线,当不了令箭。
PS:在法理学中,也有许多派别讨论法律和道德,法律和社会的关系。
比如:恶法非法(自然法学)。恶法亦法,法是主权者的命令(分析法学)。一条法律如果在社会中无法实施,就不符合社会法学对法的定义(社会法学)。感兴趣可以去了解下纽伦堡审判中的告密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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