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交警收到市民反复举报 “某路口货车闯红灯”,竟说 “你天天盯着这个路口,这类违章常见,不用总报” 医生接到患者多次反映 “某药店卖过期药”,却回复 “你总来反映这类事,药店小失误难免,我们没空次次查”警察对捉小偷的人说,你天天有小偷抓,不予支持? 这种事感觉不能发生,但是实在在的就发生在我身上,并且,我反映的问题比以上都严重。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在河北省高碑店市区内发现超级多加油站在未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却让顾客再加油作业区内手机支付。有的连防静电衣服和鞋子都没穿。我作为热心市民,自费去取证举报,收到的答复让人心寒,,一次次提交举报,盼着能消除这些随时可能引发爆炸的隐患,结果收到的却是高碑店市应急管理局 “频繁举报、属一般隐患,不予支持,结果不告知” 的答复。说好的鼓励举报呢?怎么到高碑店市就变了?
认真举报的人像做错了事,敷衍履职的却理直气壮。难道非要等真的发生爆炸、有人受伤,才能重视这些隐患吗?试问高碑店人民政府,不予支持、不予告知有没有法律规定?奉劝各位,以后别没事找事了,啥鼓励举报啊,都是说给咱老百姓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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