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公安部全面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安机关将全方位、高频次地对网络谣言进行打击和遏制,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2025年7月,陈某某、王某某为吸粉引流,虚构“萧山赘婿”“健身教练娶学员”“丈母娘购房产让女婿做包租公”等题材,出演、拍摄抖音短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杭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嘉善县公安局陶庄派出所向广大网民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不实信息,不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理念。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