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动用孩子红包离婚后被起诉#,法院:红包属孩子,须返还】#女子动用孩子红包款法院判返还#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审理了一宗侵权责任纠纷案。张某与王某婚内以孩子小明名义开户,约定每月各存1500元作为教育基金,并将亲朋好友赠予小明的红包也存入该账户,银行卡由母亲王某保管。
小明5岁时二人离婚,小明由父亲张某抚养。张某发现账户仅剩925.97元,遂起诉王某要求返还账户全部款项。
法院经审理,账户中的25700元红包款属小明个人财产,判王某返还差额24774.03元,其他款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小明无权主张。http://t.cn/AXPIzQj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