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音菩萨普度众生之论坛[超话]# 【大比丘】
楞严经名相概念 卷一18
「比丘」含有三义:
一者,乞士。
「乞」是表下贱,
「士」是表高贵,
高贵的下贱人、
下贱的贵人,
这是不是
辩证法呀?
是不是符合
无分别法呀?
下贱、高贵
当下是一。
佛陀制戒,规定出家人
托钵乞食——
一可自利,
破贪心,破我执,
破贡高我慢;
二可利他,广泛地
为众生作福田。
当然,
在大陆这个国情下
可能不行,
你上门托钵的话
人家可能还要骂你,
他还造业。
这个「乞士」呢,
下乞衣食,保养身命;
上乞佛法,成就慧命。
既然
不能托钵乞食,
我们要带着像
乞丐讨饭那样的
心态来求佛法,
把老师、把善知识
当做贵人。
就如印光大师所讲:
「一分恭敬一分利益,
十分恭敬十分利益」,
这是真的。
不以谦卑之心,
你不能入道;
你是来求法,不是斗法。
《法华经·药草喻品》
讲得很清楚:老天爷下雨,
平等供养一切树木华草,
可是一切树木华草
得到的受用不一样:
大树感到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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