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国农业银行# @中央第八巡视组@央行微播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金融监管网 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对持卡人林xx名下信用卡(卡号:622848146***27771)的大额可疑交易未履行监测、预警及报告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导致投诉人被电信诈骗的资金未能及时拦截,造成经济损失。 事实与经过 1. 诈骗及转账事实:2022年2月15日,投诉人遭遇电信诈骗,在诈骗分子诱导下,于当日16时30分通过本人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天台路支行,账号:6230522***5075)向涉案卡主林伟谦的个人信用卡(卡号:622848***2777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转账人民币19000元。2. 涉案信用卡交易异常情况:经核实,卡主林x谦名下上述信用卡在2022年2月15日当日发生大额“快进快出”交易,当日累计流水金额达近38余万元。具体表现为:该张信用卡内资金在短时间接收多人的转账后,又很快转入不同人的银行卡中,无合理交易背景,明显符合“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可疑交易特征。3. 银行未履行义务事实:农业银行南海分行作为该信用卡的发卡机构,对上述异常交易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未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示持卡人或拦截交易),未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也未及时与持卡人核实交易真实性,导致诈骗资金被迅速转移,投诉人损失无法挽回。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2.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三)涉案信用卡当日流水38万余元,虽未达50万元境内转账大额报告标准,但属于明显的可疑交易。3.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涉案信用卡“快进快出”的交易模式,明显符合可疑交易特征,银行未履行报告义务 投诉请求 1. 请中央第八巡视组以及监管机构对银行未履行反洗钱监测、预警及报告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2. 依法对农业银行那你别分行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依据《反洗钱法》第五十三条等规定);3. 责令农业银行南海分行向投诉人书面说明未监测、未拦截涉案交易的具体原因及内部风控漏洞;4. 责令农业银行南海分行协助投诉人追回被诈骗资金;5. 要求农业银行南海分行对内部反洗钱风控机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及监管机构。#金融[超话]#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