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walkalone
25-09-03 14:08

#绵阳[超话]# 三台县公安局女副局长李燕

三台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燕这个丑陋无耻的烂货,其阴暗和邪恶真的让人难以想象!下文是上诉人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法律意见书》的节选,供朋友们参考:

被上诉人在二审程序中竭力阻挠重新鉴定,此行为绝非简单的诉讼策略选择,而是其深知原鉴定意见本质虚妄、惧怕真相暴露的必然反应
在原鉴定意见明显存在重大程序违法、依据材料严重失实、鉴定结论超越司法精神病学的鉴定范畴的情况下,被上诉人仍以原鉴定为所谓“由三台县公安局的委托”为由公然抗拒重新鉴定的行为,不仅公然违背《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确立的诚信诉讼原则,更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妨害证明情形。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应当由人民法院委托或经当事人协商确定,公安机关并非民事案件的适格委托主体,此系基本的程序法定原则。 纵然该鉴定系由公安部直接委托,亦因违背民事诉讼鉴定程序而自始无效,遑论其仅系县级公安机关委托,更不得以此非法委托为由阻却重新鉴定之必要。
被上诉人此举实属做贼心虚、欲盖弥彰的最直接自认,充分暴露了其勾结鉴定人员伪造虚假鉴定结论、利用非法鉴定意见实施虚假诉讼的不法目的。正常诉讼参与人面对合理质疑,必然会坦然接受重新鉴定以自证清白,若内心坦荡,为何不敢直面真相?因此,唯有启动重新鉴定,才是还原案件真相、实现司法公正的唯一正途,不偏袒任何一方,才能捍卫法律尊严与事实正义。

备注:该案是李燕以上诉人网络发贴致其患上精神病的名誉权诉讼案。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