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助聋门诊,带聋哑人去看疼痛科。在诊间门口等候的时候,一位老先生过来,跟俺说要按就诊序号依次看病。俺就跟他说,病人是残疾人,所以优先看诊。他显然无法接受残疾人优先看诊这件事,就冲着俺吼,他也是残疾人,腿有残疾,呆会儿就把残疾证拿来给俺看。俺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吼了一会儿,也发现俺并不相信他是残疾人,就又换了个说辞,说他也是七十几岁的老年人了,大家都是老年人,就该依次排队看病。俺说,今天是助聋门诊开放日,聋哑人每个礼拜只有一天才能看病。他没话说了,嘴里嘟嘟囔囔地,一边坐着等叫号了。
其实今天是这位老先生不懂法,才让俺有惊无险地带着聋哑人优先看诊了。他要是了解前年刚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里面第四十四条就写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残疾人和老人在医院就医是同权的,都可以优先看诊,而且是不限年龄的老年人。
这就给聋哑人优先看诊,带来了很大冲击。聋哑人缺的不是优先看诊的权利,而是就医时获得手语翻译服务,或者医护人员愿意写字跟聋哑人交流。然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没有明确涉及这一点。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