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
25-09-01 16:12 微博认证: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法院回应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 】近日,有网友转贴一份湖南娄底中级法院的《布告》,提及一故意杀人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死刑,最终才执行死刑,引发关注。有网友不解,胡某在故意杀人前,已两次被判处死刑,第二次被判处死刑为2019年,2024年故意杀人时应在服刑期间,为何再次作案?9月1日,记者联系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布告》内容属实。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处死刑后,等待上级的死刑核准期间,其又在监狱内杀害了其狱友,“他是在监狱内杀人。” http://t.cn/AXPzno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