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检察
25-08-29 08:53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法律之眼#【夜鹭:受伤在高速,还好被人类捡到】江西宜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鸟类。民警接警后将鸟带回,并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经认定,受伤的鸟为夜鹭,工作人员将其带回救助站医治处理。 #今日说法# http://t.cn/A6s18Qu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