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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8 12:35

特克斯县一男子多次盗羊被判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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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巴某因多次盗窃牧民绵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4年4月,在外地务工的巴某在特克斯县某牧业村探亲时,看到满山的羊群无人看管,便顺手牵走两只羊。尝到甜头的巴某便萌生偷羊倒卖赚钱的想法。为此,巴某多次去牧场踩点,顺手“牵羊”转卖获利。巴某频繁作案,有时甚至直接带买主开车去“牵羊”。牧民发现看管的羊莫名变少,遂报警。

  今年1月16日,民警将正在作案的巴某当场抓获。

  8月5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官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巴某累计作案16次,盗窃绵羊42只,非法获利44351元。法院认为,巴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但巴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http://t.cn/A6c2xn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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