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午场《连璧》
吴杭律/党韫葳
她剧场
出于一些个人原因我拒绝去看《诗与星》,出于同样的个人原因我对于《连璧》的期待也不算很高,但是看完到现在我挣扎了许久决定吧一些不太好听的话拎上台面说一说。
首先我需要强调一下,所有的问题都和台上的演员没什么关系,事实上我能感觉到无论党姐还是律子都非常尽力地去合理化了自己的角色和角色的行为逻辑,但是我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能因为演员去【尽力】补全就忽略原本的问题于疏漏,因为演员的工作内容肯定是不包括补天的,一些情况下演员的足够尽力还能让一些问题暴露得更彻底。
我所有的客气用完了。
剩下就是我认为这个戏有问题的部分,按照重要程度倒序排列。
它的舞美设计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沉浸式小剧场其实不怎么科学的空间布局,因此很多时候他们的走位是为了让坐在不同区域的人能够【相对】平均地感受到演员在自己面前,这个问题不是《连璧》独一家,多多少少也是客观环境对创作自由度的限制,但是我认为我坐在按道理来说的正面却有一个场景的戏(放椅子?的地方)我完全看不到是不合理的,而这个地方的戏段必要性也是有待商榷的。
音乐就那么回事儿吧,特别差我觉得不至于但是我当真没什么印象,而在我马上就要开始聊剧情完全不讲道理和一些更严重的问题时,音乐就那么回事儿了甚至不是这个戏值得被拉出来聊一聊的东西。
它的故事整体走向给我一种,从创作初期就同时拿着悬疑、(所谓)大女主爽文、以及一定程度上的麦姬关键词,来达到最大化市场吸引的【目的不太纯】的感觉,最终呈现出一种……怎么讲呢,质量不太高的、关键词堆砌的网文感,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演员们在仅自己最大努力地去合理剧情,因为剧情压根就不合理。
(下面几个自然段有剧透,如果很介意的朋友可以跳过不看)
比如说宛宁的血海深仇ok fine,但是你都已经在杀父母仇人面前打工了就非得把你的玉佩挂在胸口吗?就不能藏一藏吗?我精神上理解你可能是为了让观众能够注意到这个关键道具,但是我不相信没有更加合情合理的处理方案,突兀程度和《刺秦》的桃子不相上下殊途同归。比如他们两个人舞会之前就非得见那个面吗?见面就算了干咖啡是什么设置,换成香槟不可以吗?再比如两个人暗通款曲那段儿书信往来ok fine,但是都已经在装作老死不相外来就非得偷偷见面吗?你们俩都在筹划这么大的事儿就不能忍住不要见面吗?出门了经朋友提醒才意识到这个是不是把玉佩忘在你哪儿了etc的对话大概率是卖姬的一部分……行吧是我单纯了。
然后就是杀人之后的所有处置都没有【必须这么做】的道理,为什么不能一起走没说清,为什么非得死一个没说清,那个不想让他离开的处理方式大概是想塑造一个病娇,但是病娇得好突然,就像结尾死的甚至有点滑稽,我想破头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用嘴说「我想你留下来」或者「我为什么不能跟你一起走」是怕不卫生吗?
这直接导致了结尾玉屏捧信嚎啕大哭的时候我尴尬地在脚趾扣地。实不相瞒我全程基本上都保持着「啊??」的表情,眉毛和腮帮子多少有一些头疼。
哦对了,这个年代如果没有点革命信仰,跑去法国是嫌命长吗还是为了上演我的法兰西岁月啊?
……我这知识确实是学杂了。
(涉及剧透的部分结束)
内容部分再说一句就是……我个人认为模仿/抄袭是一个非常重的指控所以我不在这里说,但是是否目的先置的创作其实是看某一个段落情节在这里出现的合理性,所以谁能帮我理一理舞会跳舞那段,还有最后在床上读信那段为什么在情节上是不容或缺却不可取代的?
接下来我就要说最重要的了。
这个戏,她厌女。
是的,我话就是要说得这么重。
首先,创作上的厌女并不是指塑造女性反派的形象,或让剧中的女性角色从事一些不够正面的行为,其次,并不是说女性就不会厌女,尤其是放在创作环节,女性创作女性展现也不是不能进入厌女的逻辑。
因为「厌女」作为一个社会现象,并不是简单地通过字面理解为讨厌女性,而是建立起一套涉及方方面面的制度,将女性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让女性【去主体化地】成为某种目的的途径与通道。换句话说,它是一个从权力拥有方向下展示和实践这种不公平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和规则,就像种族歧视一样,你不是站在歧视的那一边或者被被歧视的那一边,这是一个一层一层的、稳固的结构。
再具体的理论我暂时不说了,单纯说说为什么这个戏让我认为它【展现出了】厌女,这和剧情、人物设置的不合理是息息相关的:
最典型的就是李玉屏那个abusive的母亲,真的是好刻板一个形象,符号化的反派角色(发出酷滕的声音)
当然这和一个我认为这部戏从创作最初就多少有点其心可诛的问题彼此交织,那就是:你这玩意儿到底是不是个史同?如果不是,那么在民国背景下你塑造一个心狠手辣可以夺取家族政权的女性,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完全没有问题,可是如果她能够达成如此目的她肯定有相当程度的心机和手腕,比如说他跟孩子没有什么亲情纯粹把他们当做棋子当做利益工具我都可以理解,她为了商业目的可以去暗害竞争对手我也可以接受,但是她如此abusive的目的是什么?打女儿解压吗?
甚至玉屏面对的最大的问题都不是他妈非要把他嫁出去商业联姻etc,而是妈妈把他关小黑屋、摔玻璃摔出了ptsd,有事儿没事儿一个大巴掌甩过来……就?啊?
我请问,她这些行为是为了什么,纯虐待吗?
这个角色是母亲的必然性在哪里?在无论从年代北京还是从基本国情建立起的数据支撑,独断专横的父亲甚至abusive的父亲都比较常见,甚至如果是父亲这个没事儿干就甩大巴掌的行为只要看过情深深雨濛濛的观众都可以理解。
所以,这个角色为什么非得是母亲?
相对地,如果你承认这是史同,那么李氏集团blabla意味着这位铁腕女商人是武则天,这个角色是母亲得到了皆是,可是你这种塑造意味着你认为武则天是这样一个人……我有一些比厌女更重的话就不说了。
一根筋两头堵对不对?
回到前面有关理论的内容,女性主义想要追求的女性创作,是让女性作为一个「具体的人」被承认,也就是说她可以没有好结局,她可以展现出偏执,她可以「作恶」,但是她一定是由原因且必要的,如果作为创作者将一个女性设置成一个符号,并不能因为创作者的女性身份消解这其中的「厌女」问题,而是在这个创作的权力链条中成为事实意味上的男人,继续去实践对女性的物化。
我可以接受出于自身背景环境而展现出的视角有所欠缺,或者叙述有所疏漏,例如我之前谈过的《裸泳》《生娃》过于顺直的问题,我也可以接受这种创作出现了一些显著的问题,比如《海雾》,我甚至可以接受概念展现有所偏颇、相对符号化的创作比如她厌,因为男的写出来的东西都会出现这些问题,没理由要求女性创作不能出现。
但我不太能接受的,就是事实意味上将【被创造的女性】作为展现奇情的媒介,把【女性】的出现变成一种工具,这背后的逻辑挺不尊重被创造出的角色,也挺不尊重台下为了所有试图出现的女性观众。
我仍旧愿意以最大的善意相信这都不是主观有意,但我强调厌女是一套系统的原因正在于此,我们身处其中,所以很难彻底跳出去思考。可是创作作为武器的意义正是用创造的权利打破这套系统,而不是利用【关注】背后的行为惯性去在事实意义上加入他。
这也是为什么我听到他说每一张票给女性慈善机构捐1元钱更觉得别扭,是这样的:我自己可以去捐钱,我自己可以去帮助,你也可以自己去捐钱,自己去帮助,而不是让我通过买你的票来达成这种善意的转移。
最后再解释一下,我个人其实不太愿意去指责女性,我觉得包括我自己在内大家都有自己的视野盲区,对女性的求全责备多少也有点不近情理,但是《连璧》作为一部舞台作品展现出来的东西真的有非常大的问题,就像这些问题不能因为票款里有1块钱拿来做慈善免责,自然也不能因为女性创作团队免责。
慈善不是赎罪券,女性身份也不是。#夏看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