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25-08-09 10:48 微博认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防汛应急响应】根据当前雨情水情形势,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于8月9日9时起,对廊坊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对雄安新区维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对其他市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省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做好行洪河道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确保安全度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