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ZH有智
25-08-06 15:39

香港特区政府于7月31日宣布,自2027/28学年起,对“非本地人才计划”来港人员的子女(即“随行子女”)设立居港年限要求,作为申请资助高等教育(即本地学费)的条件。

近两年,持有香港居留身份但从未长期在港生活的随行子女,通过在内地或其他地方以私人考生身份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DSE),再以“本地生”身份申请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学位。这类学生只需缴纳约港币44,500元的本地学费,而非本地生需支付三倍以上。这种情况在2022年至2023年间出现显著增长——相关申请人数从200人飙升到1,000人,引发社会对“公共资金被不合理利用”以及本地学生入学机会受影响的担忧。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强调,虽然这类学生的身份合法,但他们可能并未真正融入香港的教育体系,却享受了与长期本地居民子女同等的资助待遇,这在社会观感和资源分配上都引起质疑。因此,政府决定从2027/28学年开始,要求此类学生必须在港连续居住至少一年,才能以本地生身份申请资助学位;到2028/29学年,这一门槛将提高到两年。政策涵盖副学士、本科和研究生等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GC)资助的课程。未达标者虽保留本地生身份,但需缴纳非本地生学费。

这一政策将对原本计划通过DSE途径来港上大学的内地或海外家庭造成冲击,这些家庭需要提前规划子女的实际居港时间。

发布于 中国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