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Iiot___://@狮子头萌萌:起诉性骚扰对原告要求过高,应该要有司法的帮助。还有名誉权这东西,吴某凡就是靠它一直撑到警察找上门的。败诉不叫诬告,至少也得有编造证据的证据。如果线下针对性骚扰的处理程序令人信服,线上求助自然会减少。用在线上辱骂各位求助者的方式,对减少求助没有帮助,反而只会让人觉得“真的得捅上网,不然可咋办啊”。//@译者黄天怡:是的。这个常识也是我经过查阅才知道的。如果真是诬告,首先被告自己可以提高诬告,其次公权力也可以直接定罪,这在法律历史上都有过往案例。诬告和名誉权不是一回事。包括现在跳出来的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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