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5-08-01 20:49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榜一大哥告旺仔小乔#【#榜一大哥告旺仔小乔#】7月31日,账号“别难过”以虚假承诺诱导高额打赏为由,向旺仔小乔发律师函,称要求旺仔小乔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80万元,若律师函送达起5日之内不履行义务,将起诉旺仔小乔。该网友称,其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期间,打赏超80万,但主播承诺的演唱会门票、线下见面等福利一个都没兑现。

采访中,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魏增律师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新闻事件中的情形,基本不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且难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

原因在于:网红在作出承诺及接受打赏消费时,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刑法中所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不明显,且网红在接受打赏消费后并未试图逃匿,甚至并未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承诺,因此难言刑法意义上的诈骗罪。

从民法角度来说,网红在作出承诺及接受打赏时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精神正常的成年人粉丝也应当对其打赏消费行为不存在错误的认知,只是在打赏消费后能否获得网红的额外许诺尚不确定,粉丝作出打赏行为难以判定是“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认定粉丝打赏行为系受到欺诈而可撤销难度较大。

新闻事件中的情形,归为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更为妥当,即网红向粉丝作出其能力范围内的承诺,但是没有及时兑现承诺,这构成对粉丝的违约。网红有义务依约向粉丝兑现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记者 张楠)此前报道↓http://t.cn/A6FL5r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