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方律师称应更关注杭州案子#
为什么说首战谈不上谁赢谁输?
1、判决分为两大块儿内容:前所未有信息量丰富的瓜——但跟这个判决关系不大;极其复杂缜密的冲突法思辨过程——但吃瓜群众兴趣不大。
2、遗嘱是真的。
3、另外,老爷子留下过手书,希望给三小宗办信托;给长公主签过委托书,让她张罗给他们三个办信托,她也签了确认函。
4、一大家子(几大家子?)一起签过一揽子协议:认可遗嘱,同时长公主按照遗愿去办三个信托,信托是“不动本金”性质的,HSBC账户的本金之前也是做固定收益投资的,收益用来作为信托权益给受益人。信托筹办期间,长公主主持。
5、老爷子去世后,信托设立没有推进,HSBC账户也确实划走过钱。
6、所以划走钱不是击穿了信托,信托压根儿没成立。但不得不说,哪怕签了协议,直接压住不设立信托,这手儿确实非常铁血。
7、三小宗等起诉长公主等人违约,违反了作为推定信托人的勤勉尽职义务,所以构成了推定信托,那笔钱是信托财产。但是,并不是要求法院在这儿就给当场把钱分明白了,而主要是要求法院保全这个账户资产,且要求长公主等赔偿之前的净值损失,免得杭州官司还没打完,钱被霍霍了。
8、当然,长公主也是做了极其周密的应战:对,我确实没去设立,因为一二三四个原因——包括对协议的理解不同,包括大家没在信托设立文件条款上达成一致,包括不认可老爷子手书有效性,等等。
9、对,钱我是动了,那是为了经营需要,而且老爷子在世,这个账户也都是这么用的。信托压根儿没设立,而且信托是用“利息而不是本金作为信托收益”的,所以信托没设立时,这笔本金跟你们仨没关系。
10、“哦,对了,那个账户的所谓净值损失,是因为汇率波动等正常经营原因造成的。”
11、以上是大家关心的事儿。但法官关心的事儿才刚刚开始。
12、那就是:这几位在杭州启动了一个更根本、更全方位的遗产分割之诉。那么摆在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面前的问题是:“我应不应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同意原告请求,对一笔香港资金(杭州诉讼的标的之一)先采取保全措施?”
13、网友估计就不太爱看下面了,但作为法律工作者,看得津津有味而且有时爆笑。法官真的非常严谨、全面,几乎像Deepseek那种灰色小字思考过程一样,自问自答地把ta到底应不应该插手的想法捋了一遍:“x律师在此处非常正确地指出xxx……我当时也问ta: ‘为啥得用xx标准而不是xx标准呢?’……x律师对此对答如流……但很遗憾,我并没有被说服……而对方x律师又说了12345……我一听,还真是这么个理儿……根据某某某判例确立的xxx原则,我又想到……”
14、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灰色小字滚动完之后,法官说,我觉得可以同意原告要求,把账户先保全了。
15、但目前不代表任何一锤定音的结论,一切听杭州法院那边的进一步消息。香港法院相当于固定了一下现场。
16、所以说她输?我觉得目前还谈不上。她如果胜诉,当然更符合她预期。但这个结果,想必也有所准备,因为她更大的图景是——咬死不设立信托,爱谁谁,违约责任是后面的事儿(而且违不违约还未可知,杭州必有一战呢),总比先拱手让人强。这就好像NBA快终场时的犯规战术,虽然先被罚球,至少争取了一个抢篮板、投压哨三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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