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根狂欢日
25-07-31 22:12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巴特勒将性别身份的假定视为某种受到文化限制的秩序和等级原则、一种规范性的虚构,并由此形成了一个性别意义上的推论:性别身份认同是结果而非原因。在巴特勒看来,性别既不是一个名词,也不是一组自由浮动的属性,而是“一种行动,虽然它不是所谓可能先于它存在的主体所行使的一个行动 ”。也就是说,性别既不是指一个“‘前话语的’、先于文化的,任由文化在其上施行作为的政治中立的表面”,也不是指一个单一的、连贯的或者稳定的身份类别。性别化自我的出现是通过按照文化所建构的一致性脉络对性别属性进行管控的结果。那些通常与女性气质或男性气质相联系的性行为和性属性,实际上是由异性恋矩阵中规范的性行为和性属性强加于主体之上的。性别表达的背后没有性别身份,因为“我们以为是自身的某种‘内在’的特质,其实是我们期待并通过某些身体行为生产的;推到极致来说它是一种自然化的行为举止的幻觉效果”。既然如此,性别没有任何确定性,一个人当下的性别自我认同是怎样的,他(或她)表现为怎样的性别取向,他(或她)就是这样的。

既没有天生的性别设定,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性别设定。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德里达的“延异”和“撒播”概念在性别领域的应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巴特勒酷儿理论具有鲜明的否定性的后现代主义特征。

——摘自《异类麻烦:对巴特勒酷儿理论的批判性反思》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