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6回应大妈高铁车厢跳舞喧哗# 灼见|跳舞喧哗扰乱高铁车厢制度,谁能来管“熊孩子变老了”?】近日,厦门开往武汉的高铁上,多名大妈在车厢内跳舞并大声喧哗。其他乘客反映,列车员多次劝阻无果,严重影响乘车环境。对此,中国铁路12306工作人员回应,乘客若遇类似情况,可先向列车员求助;若多次劝阻无效,可联系乘警或报警处理。
类似场景并非首次:2022年,黑龙江一老年旅游团更是一路唱到音响没电,列车长制止后仍屡次复发。此次12306 的回应也表明,当前铁路部门处理同类问题时存在局限性:工作人员虽能及时劝阻,但面对不配合的乘客,始终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
同样是扰乱公共秩序,阻拦高铁关门可被行政处罚甚至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乘交通工具并影响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拘留并罚款。而大声喧哗、车厢跳舞是否可按扰乱公共秩序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八条及《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部门确有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律依据。
问题在于,铁路部门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执法流程。列车员只能劝阻、乘客被建议“报警”,最终往往不了了之。面对频发的“唱跳车厢”,是否可以参考阻拦高铁的处罚机制,建立从警告、罚款到限乘、黑名单的刚性惩戒链条,并明确何种情形下可由乘警介入执法。只有规则补齐空白,才能让“文明出行”不再只是道德劝导,而是每个乘客都必须遵守的底线。公共交通不是谁的私人舞台,法律应当替守规矩的人撑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