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哇哈哈和达能正在闹“离婚”。
96年哇哈哈融资不利,引入达能,两家成立合资公司独家使用“哇哈哈”商标,不能授权其他公司使用。然而从01年开始,“哇哈哈”商标陆续被许可给80多家公司使用,这些公司注册在海外群岛,全部由宗家控制。到06年,这些公司的利润已经和合资公司利润相当。
到了07年,达能要求收编这些使用“哇哈哈”品牌的企业。哇哈哈利用“达能设陷侵吞民族品牌”的舆论,在数十起诉讼或仲裁中所向披靡。07年底,达能决定退出合作,委婉表示“未来在中国的发展将采取更为务实的策略”。
这件20年前旧事,其中的很多细节,未来或许有机会陆续浮出水面。然而一个可以确定的事实是,有人违反了商业契约——在供应链上下游成立了家族企业进行代工,事实上把哇哈哈的业务和主要利润安排到了集团之外。
商业社会有序发展的前提之一,是通过合约的形式明确各方利益,对各方行为进行约束。参与者一旦选择抛弃契约精神,合约就成了一纸空文,在有利的时候拿出来,在妨碍的时候就撕毁。行为不可预测,也无法约束,一切只凭掌权者的利益甚至是心情。现代社会里,活成一个土皇帝。
不止合同,婚姻关系、子女感情,都可以拿起来放在利益的天平上称一称,量一量。曾经的承诺真真假假难分辨,也许当时有一刻的真心,但真心转瞬即逝。对于没有契约精神的人,私生子也好、情人也好、遗嘱也好,还有未来许许多多的反转,也确实不足为奇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