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澳村申诉状
罗源县碧里乡濂澳村村民委员会因对罗源县人民法院(2024)闽0123民初60号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闽01民终5378号民事裁定书不服,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核心内容包括:
申诉请求
撤销两级法院裁定
要求法院受理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事实与理由
土地权属争议
濂澳村集体自上世纪围垦的1720亩土地(含300亩虾塘)持有合法土地证,但两审法院以“土地可能被收回”为由驳回起诉,认为权属存在争议。 12
法律依据不足
法院认为土地证可能被注销,但未明确注销时间,导致无法确认土地当前权属状态。 1
程序违法
申诉称两审法院未进行实体审理即驳回起诉,违反法定程序。 3
诉求金额
要求被申诉人归还租金187.5万元,但法院未对金额合理性进行审查。 1
进展
申诉材料由村委会副主任周天强等人提交,但回复仅针对个人,未体现村集体诉求。 4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