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城市里如果突然感到内急,找个僻静地方随地大小便虽然不是不行,只是如果被附近居民逮到,免不了一番口角,可能还要挨揍和交罚款。比如在1307年,英国国王的侍从在一条小巷子里小便时,就与两名伦敦市民发生了一场斗殴——市民们告诉侍从“去城里公共厕所会更体面些。”
要方便最好是赶紧找桥,因为不同于带有下水道系统的古罗马公厕,中世纪的公厕一般就建在桥上,让排泄物直接进入河道冲走。十五世纪的伦敦城里有十几个这样的厕所。1382年,伦敦桥的管理者花费了11镑建造了一个厕所。除了泰晤士河,伦敦还有两条河流——沃尔布鲁克河和弗利特河——但随着这些水道变得日益污染,向其中排放废物的行为得到了更严格的管理。在这些中世纪的公共厕所里,和罗马时代一样,人们并排坐着解决个人需求,丝毫没有隐私。
公共厕所的维护通常由城市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桥梁管理者承担,他们还负责清洁和修缮他们所管辖的全市各处住宅私厕。1544年,约克市政府与当地一位寡妇签订合同,要求管理俗称为“撒尿洞”的奥斯河桥上的公共厕所,桥上的设施要“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将任何木材或其他杂物留在那里,也不将任何污物或其他垃圾扔入奥斯河水中”。1411-12 年,诺里奇的司库记录了在鱼市和附近的市政厅的厕所进行“清洁和新建”的大量支出;而在 1450 年代,又花费了超过10镑用于通往这个拥挤区域西北方向另一个厕所的排水沟。
公共机构还可以将厕所租赁给私人投资者。以固定金额为代价,租户将负责维护、清洁公共厕所,并将收益留给自己。需要使用这些厕所的顾客则被要求支付少量费用。例如在考文垂,某位威廉·佩尔被城市租赁了“西果园的厕所”,租期为99年。威廉·佩尔每年向城镇支付 12 先令,以“翻新它们和那里的桥梁,并在该期间保持令人满意的维修状态”。
慷慨的捐赠者也可以资助公共厕所的建设。例如,1309年,一位名叫约翰·沃尔顿的人士在林恩的圣玛格丽特教堂附近建立了一座公共厕所。在 1420 年代,理查·惠廷顿的遗嘱执行人根据惠廷顿的遗嘱意愿,在泰晤士河岸修建了一座“长屋”。这些公共厕所位于疗养院的底层。它们设有不少于两排共 64 个座位(总共 128 个),并设有男女分开的区域,这种保护在一般的公厕里可没有。由于这些厕所是由富有的捐赠者出于慈善而建造的,因此通常它们是免费开放的。
维护厕所也被视为一项慈善事业。在1390年,一位寡妇捐赠了一笔小额遗产用于修缮上述沃尔顿的公共厕所。温彻斯特的一位市民兼前任市长尼古拉斯·哈尼顿在 1369 年的遗嘱中,每年遗赠 6 先令用于“维护位于城墙和圣斯威夫恩墓地东侧的市长公共厕所的屋顶、支撑、修缮和维护”。满足同胞的生理需求,同时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都是一种善行,会得到精神上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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