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的是意外地凉爽。
微博这个平台上,我没有做过广告,没有赚取过粉丝们的钱。我的一些流量收入本质上是我的创作著作权收入,批判我也好,喜欢我也好,有人爱看,这个收入才会产生。我从来不踩踏别人来抬高自己,这个流量是读者自己主动选择的。
我也不喜欢看到一些三观不一致的人在我这里各种怒气的样子。我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在生气。也让我的心情不愉快。我又不赚你的钱。
因此我的微博变成1000个粉丝了我也高兴。我宁愿要一千个可以沟通、情绪稳定的粉丝做朋友,也不要100万订阅者拿我做情绪宣泄桶。因为这种公关模式,在我没有接受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不断伤害我的感受。
因此,不论谁取关我,我要感谢你终于理解我了。因为我很想跟一些人说分手永不再见,但是总是有一些人不喷我几句他浑身难受。是我更想脱离这些人,而不是他们像选妃子一样挑我。
观念与之不一致,就要取关甚至辱骂我。这种心态我非常不欣赏。智慧来源于能多大程度上容纳完全不同的意见,并且在完全相反的意见中都找到他们合理之处和应用场景。
有些人自甘于极端,寻找别人的嘴来代替自己说话,沉溺于雷同信息的回音之中没有危机感反而很快乐。我也非常不能理解也很不喜欢这类人。所以赶紧离开远远的吧。
中国女性不论是互联网上还是线下,都没有上没伤害过我。我没有理由要站在一些情绪不稳定的男性一方去攻击女性。但是,到现在为止攻击我最恶毒的都是男性。许多人侮辱我的国家和我的人民,区分不出一些对中国不友好的政治势力和普通民众。都这样对我了,还要让我站在他们的立场上顺应他们的情绪,这样人道吗?
中国的女性不喜欢你,有没有可能是你很粗鲁不尊重别人。如果是这样,那西方的女性肯定也跟你过不下去。最可能的情况是,外国女性也会看不起那些不断说自己国家女人坏话的男人。我们不说绅士风度,但是一些人最起码的礼貌都没有。
这件事情我表达动机只有一个:我不希望那个女生在压力之下产生极端伤害自己的行为,因为她的经历很像我在中学时候学到的一个案例,那个案例中的女孩子最后就是自杀了。
我想要凭借自己一点力量减少对舆论对她的精神伤害就那么难?我遭受过网暴因此我天然地共情和同情任何被网暴的人。在网络法规不健全的时代,网暴就是不成比例地把伤害私下施加给一个孤立的个人,这就是不正义。
为什么我不能认为这个女孩有多恶劣:任何人去试图起诉她任何对你的侵权,能找到侵犯事实吗?中国民法或者刑法中的哪一条,能够支持说她侵犯了中国网友的经济、人格尊严或者什么自由权益?你的基本人权在这个事件发生前后都是完整一样的。在法律上她做的事情,没有伤害到你。但是人们汇聚在一起的舆论,就可以伤害到她的身体和心理。在互联网的伦理建设上,本来就需要限制人们对个体和个人的负面表达,因为言论表达自由永远让位于人的身心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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