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钧决策舆论
25-07-02 12:42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江苏一干部被容错免责并获晋升#补充容易误读的三点:1、晋升没说是奖励晋升,不是对“分步容缺审批”成功的奖励,只是没有追责。这就有点儿矛盾,因为这个行为,带来不小的效益,顶着企业承诺不兑现则可能不被容错压力而有功,只是得了一个按部就班晋升,其中的道理还需详解。2、容错由法规办法可循而办,谈不上什么容不容错,企业签订事后限时补充手续承诺书,是干部自我保护的底线,这就是说,实际上企业违背承诺,也为干部排除责任,因而这个容错本身是一个累赘,形式主义的东西。3、说到底,要讲依法办事,常态工作,可以讲对创业试错的宽容。容错与纠错很矛盾,纠正错误,不断完善,依法办事,这是不容摇撼的原则。

结论:江苏这件事儿,有点扯,是一种并不存在的浮夸。 http://t.cn/A6DY2IRO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