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在6月25日紧急安排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上,追加1亿元支持贵州省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工作。
资金用途交通基础设施: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和交通枢纽,确保灾区内外的交通畅通。修复水坝、灌溉系统和防洪工程,提高灾区的防洪能力。恢复医院、诊所和卫生防疫机构的功能,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修复学校和教育机构,确保灾区学生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支持地区:黔东南州榕江县,黔东南州从江县,南州三都县,这些地区在洪涝灾害中受灾较为严重,资金将重点用于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 http://t.cn/A6DXJ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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