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路边停车,上楼办了个事,下来时,车上夹了个收费通知,显示从打单开始到取车的此刻是28分钟。
不到30分钟停车是免费的,于是开车要走,停车收费的大哥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这个条是他开晚了,实际停车时间在30分钟以上,即使按照纸质通知的时间没到30分,我们也必须给钱才能走。
他骑着电动车,堵在主驾驶车窗,一副不给我这几块钱就从我身上轧过去的姿态。
OK第1问,到这个节点,会有多少人把这几块钱给他,选择避免冲突离开?
显然我们选了不给,但也很无奈,只能说,要不报警吧。
大哥打电话摇来了一个人,不是警察,是他的上级。
上级是个小伙子,听完了前因后果,然后用他手里的机器去后台,查询我们的历史停车欠费记录,发现欠费0元,还是让我们走了。但是他嘴很欠,补了一句,开得起车,交不起停车费。
第2问,到这个节点,会有多少人装没听见,避免冲突直接离开?
我们显然没有,崽子爸当时就下车,双方用非礼貌用语互相问候了对方,各自吵了一肚子气,散了。
有意思的问题来了,被搁置的问题,就是“停车通知上28分钟该不该交钱?”反而没说明白。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停车收费是一种制度,制度就有规则,按照规则,从打单那一刻的时间起,不到30分钟,就不应该收费。
所以站在车主的角度上,我们拒绝缴费没有问题。
反过来我们站在收费人的角度上,他主张“是我开条开晚了,你们实际的停车时间比30分钟长”有问题吗?
有。
车子停在路边立即计费,有个条件,就是有咪表、地磁或摄像头,换句话说,机器替代人工,才能完全实现他所说的按照实际停车时间收费。
那样他就失业了。
正因为还需要人工带着机器,在路边打单子计费,他才能有一份收入。
所以他应该比任何人,甚至使用停车位的车主,都维护停车收费的一系列规则。
如果他想实现“按照实际停车时间计费”,他可以多要求自己,在有车停入车位时,瞬间就出现并开单。
实际生活中,任何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他只能接受这个客观的事实,而不是把他自己做不到的事所造成的代价强行转移到陌生人头上。
问题1、问题2和最后的结论,大家都是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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