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Trump vs CASA的正确解读是:美国最高院认为全国性禁制令(nationwide injunction)违法,但几乎就已经在公开鼓励起诉方转以全国性集体诉讼(national class action)去挑战白宫这份总统令了。为了鼓励后者,最高院甚至进一步把总统令生效的时间再延长了一个月。后者和前者的功能性差异在于,后者的诉讼成本会昂贵一些,耗时会长一点,而且即便是在地区法院层面也只能发起一次,不像前者那样可以多次尝试。具体到本案,一个月的时间应该足以允许地区法院重新颁发一份基于后者的禁制令,因此总统令最终还是不会生效。最高院本身从中收获的,是对地区法院更为全面的管控,以及某种以退为进的政治姿态。从各种迹象看,最高院最终认定这份总统令实质性违宪的可能性近乎于百分之百,但借着这个机会废掉全国性禁制令这个令它头疼已久的程序机制,也算是一石二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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