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者喵号
25-06-22 23:06

昨天在外面就餐被店家诬陷吃霸王餐,店家限制我出店且报警。

我确实是已经提前付了钱的。警察来了之后,店家知道他证据不充分,就改口了,说他没有指控我吃霸王餐。

最后我得赶着去一个已经提前预定好的活动,所以在他拒不道歉的情况下就和解了。

这两天找律师咨询了,店家诬陷我吃霸王餐这个行为叫侮辱罪,我是可以反诉他们,要求他们赔偿并要求拘留他们的。

反诉时可要求店家提供店里的监控视频作为调查,如果他拒不提供,就是妨碍办警。如果他们说是视频坏了但是无法提供维修记录,法院可能会认定店家故意销毁证据。

因为我当时陷入了一种我到底穿了什么做了什么他们要诬陷我吃霸王餐的反思情绪中,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当中,所以轻轻放过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对他们健康证过期,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空白,这两个现象进行了取证,并且向12315举报了。后面我会跟进进度,希望看到他们得到应有的处罚(即使只是一部分)。

发出来是想如果以后有人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做一些参考,特别是时刻记得及时取证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时我不是单独就餐,但是不想在这个负面事件中过多牵扯到她,所以上文中我方只以个人第一人称出现。她在这件事中帮了我很多,感谢她。)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