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活久见了。
律师突然通知我们说,我们有一封来自马德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发来的投诉信,说是有消费者投诉我们的网店虚假销售,寄过去的产品都不是客户买的。
然后通过信的内容我们发现,是一个和我们官网只差一个字母的网站,销售的品类还和我们一样,甚至还有instagram等社交媒体,但是整个网页没有任何企业信息。
我们和消费者机构解释说,这不是我们的网站,并且把官网发给他们,他们却说根据公众资料这个网站就是挂在我们公司名下的。
🤔 我们又拜托朋友查了这个网站的后台了信息,发现是一个ip在多伦多的诈骗网站,已经有接近200人受骗。
于是我们就去报警了,结果到了警局,警察说,由于对方有寄产品出去,哪怕是买了个帽子,却寄了一只笔都不属于诈骗,而是“寄错了”。
法律上是不构成诈骗的,而由于我们公司暂时没有受到任何实际上的经济损失我们也无法起诉他们,并且他们在多伦多,也可能是一个假ip地址,警方不可能为了买了一个帽子,寄出去却是一只笔而向多伦多的警方核实该网站的真正所有人。
😳我说那咋办,就由着他们模仿我们,然后把投诉信寄到我们这里来,警察叔叔说:
你可以向消费者机构解释你不是他们。
🚬啊…… 好,的吧。
发布于 西班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