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鬼笔记发微头条:
此人应该就是董小华吧?正在试图为司马南洗白。司马南是洗不白的了,用尽心机也枉然。
从这几句话看,此人至少在书面语言表达上是需要提高的,想洗白司马南,首先得练习把话说清楚。
此人这段话,我看了两三遍,感觉她很想为司马南洗白,但是话说得颠三倒四,好像把意思说反了。
为什么说司马南洗不白?分析如下:
司马南从MCN那里得到600万,应该交税却是460多万,显然他还隐匿了其他收入,这个是他自己责任。司马南实控企业虚列成本费用,这个更与MCN无关。
所以,想洗白司马南,只能暴露自己的智商。
我想问此人:既然饶瑾不代扣代缴就是在做违法的事,正如你所问,他傻吗?
MCN会傻到替司马南隐匿收入?帮人隐匿收入既犯法,又得不到好处,他傻吗?
所以,从此人的话,实际上又可以倒推出MCN没有代缴代扣义务,司马南本人也承认没有签这种协议。既然没有签协议,哪来的义务?
司马南的这个粉丝,智商堪忧啊!
我的驳斥: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
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八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还规定: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税务部门是在2025年3月21日公布的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偷税案件处理情况。就是说,事件的发生是在两年前。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
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规定,假设司马南当时拒绝缴税,MCN本应该及时的向税务部门报告情况,然而为什么司马南偷税的事两年后才事发,而且还是税务稽查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才发现的。这种情况说明,MCN并没有向税务机关报备司马南拒绝缴税的事,而且还一隐瞒就是两年,如果税务机关没有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出来,这件事极可能会被MCN永远隐瞒,这说明,MCN不仅没有履行法规所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而且还隐瞒了事实。
读鬼笔记用“MCN会傻到替司马南隐匿收入?帮人隐匿收入既犯法,又得不到好处,他傻吗?”来替MCN进行开脱,其实读鬼笔记的这种话恰恰证明他自己在装傻,有道是“无利不起早”,如果没有利益,MCN会隐瞒事实吗?
二、司马南虽然没有签协议,但是MCN负责司马南账号的财务运营的这个事实却是客观存在的,司马南的几个号都被冠以所属“MCN:蓝岸智库”或“所属智库:四月华文”的标签,这还不说明问题吗?
这意味着,所有的一切都是MCN自己操作的,包括司马南账号上的所属机构标志。MCN用这种方式向外宣称司马南账号归于他的麾下,是他的员工,是他手下的艺人。从中可见,读鬼笔记的所谓:“司马南本人也承认没有签这种协议。既然没有签协议,哪来的义务?”的说词是站不住脚的。
三、读鬼笔记说:“司马南从MCN那里得到600万,应该交税却是460多万,显然他还隐匿了其他收入,这个是他自己责任。”
然而读鬼笔记把这种话说出来,已经暴露了他的智商才是堪忧的!
问题是,MCN一开始通过王小东放话说:“司马南想把所有收入都拿走。”然而随后MCN他又自己辟谣说:“他自己没说过‘他把钱全部拿走’这样的话,是有人挑拨离间。”这说明什么?
说明一千多万的司马南账号收益里,MCN是有提成的。
以司马南补缴个税462.43万元计算,按经营所得35%的税率,司马南的账号收益(税前)大概在 1300万至1500万元。
就是说,司马南的账号收益所抵税金是由司马南个人补缴的,然而司马南的账号收益的三分之二都让MCN拿走了,而读鬼笔记所言的“显然他还隐匿了其他收入”,恰恰是司马南没有得到的三分之二这部分,因为这部分被MCN拿走了。
综合上述分析,读鬼笔记意欲用混淆视听的方式来造谣污蔑,这种又损又坏的文风符合他的一贯作风,然而他的所谓“分析”,不仅夯实了他的智商堪忧,而且也进一步暴露了他的丑陋心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