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可以这么操作,去找当事人签文件,因为知道他非常有钱,所以按照地址找了过去,发现居然只是一个弄堂,里边杂七杂八的感觉是上世纪70年代的风格,破旧的铁门,厨房都是集体的,没有地板砖有一个黑暗狭窄的走廊,地上油乎乎的,应该是自建国以来就没有拖过,不知道真实的地面是水泥地还是土地。我以为我的当事人果然来到上海也得入乡随俗呀,待会他是不是要透过糊着破报纸的窗户呼唤我。
关键来了,我敲门进入当事人家中,居然别有洞天,他应该是把上下四层的弄堂都给买下来了,变成了一个整体,里边的全面改造,变成了一个弄堂里的别墅!!!!整个一层都是大客厅,果然,他还是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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