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检察
25-06-16 08:44 微博认证: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每天一点“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每天一点典# http://t.cn/A6enFrL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