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25-06-15 12:46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最近有两个当事人都询问到离婚案件中的六个月、一年和两年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进行说明,六个月对应的是【能否重新起诉】,一年、两年对应的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离婚诉讼中的六个月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中的一年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中的二年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