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5-06-10 17:44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快讯】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苏某诉饶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如下:被告饶谨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诉讼费300元由被告饶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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