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郑金才冤案2
25-06-10 06:02

【阻碍律师会见合法,石家庄市检察院官方回复】

“我们去石家庄市公安局办案单位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了,确实看到了这个函件,是正式的文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得按法律规定走(不能会见)。”石家庄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孙涛这样回复辩护律师。http://t.cn/A6eopAi9

6月9日下午15时左右,暴继业的辩护律师金磊、暴邵瑞的辩护律师赵军、暴保瑞的辩护律师李帅欣,赶往石家庄市检察院沟通交涉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处置支队阻碍律师会见问题,恰好遇见暴继业的另一辩护律师彭文昌,暴记忠的辩护律师劳东燕、薛永奎。

一直到17时23分,第五检察部的负责人孙涛一并接待了六位辩护律师,并向辩护律师答复了对办案单位阻碍律师会见的监督情况。

孙检察官回复道:“辩护律师5月30日提出了对办案单位阻碍律师会见要求监督的诉求,作为刑执部门,我们履行了我们的职责,我们进行了依法的审查,发现了这份文件(治安行动处置支队暂缓会见函件);那么,依法法律规定,你们辩护律师应当向侦查机关申请,经许可之后才能会见。”

对于石家庄市检察院的这种官方回复,辩护律师均表示了异议乃至不满。早在5月25日,暴继业的辩护律师金磊几经维权后成功会见到暴继业;而在此之前,另一辩护律师彭文昌也会见过暴继业,没有被告知当事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其他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也是类似情形,在此之前也会见过各自的当事人,没有告知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直到5月28日,当辩护人再次预约会见时,无极县看守所突然称收到了办案机关的“暂停律师会见的函”,内容为“因该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暂停相关犯罪嫌疑人律师工作会见”,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作出单位为“石家庄市公安局行动处置支队”。

上述函件出具的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即辩护律师已经多次会见之后,甚至是在前一天还被允许会见;然后突然就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不允许会见,明显不合常理。

此外,目前除郭素缺之外的所有当事人的《拘留通知书》中的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郭素缺涉嫌的罪名为“窝藏罪”,除了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行动处置支队给看守所出具的函件外,没有任何文书表明本案与“危害国家安全”有关。更何况出具函件的单位是治安行动处置支队,而非石家庄市公安局。认定是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应当有受案文书、立案文书等材料,仅凭一个函件无论如何都说明不了案涉当事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而即便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也应当有具体的罪名;即案件的各嫌疑人到底涉嫌何种“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罪名,办案部门也应当在将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就要书面通知看守所,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对于辩护律师的异议、不满,孙检察官支支吾吾,无法回应;虽然一一记录,但最终仍然是文章开头的答复,并称会有书面答复送达给各辩护律师。@石家庄检察 @河北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 @劳东燕2004 @北京金磊律师 @李帅欣律师 @赵军-八声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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