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查出艾滋医生未告知伴侣致感染# 知情权和隐私权,按照现有法律,医生保障患者隐私权肯定是没错的,而保障该名伴侣的知情权的主体不应是这个医生,而应是该患者。这个事情就是医院让医生来承担后果肯定不对。法治任重而道远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