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梦里是归途
25-06-09 12:06

制度法律,各师各法。学人之长,可以师夷之技,但不等于师夷之法。所以,制度出的法律如果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利用法律来架空人道人伦社会里的人道人伦秩序,撕裂一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要有、必须要延续和必须要刻意去维护的社会关系、亲情关系、家庭关系,动摇一个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基础,这就匪夷所思,也直接与一个社会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的美术理念相悖,这峻法的后果很严重。比如《博图二之第一条》。
~~律法创新,总不能因为着自己没了肚脐眼而反了人性、反了天道、反了人伦纲常,反了秩序………
~~子女要有教养,教养源自何处?父母缺乏教养,为何要怪子女?拉不出屎怪马桶?马桶何其冤……?

事关曾国藩此言(博图四),要一分为二看问题,首先要肯定此番言论之上句是正确的(因为人太高看自己,孤芳自赏过了头就是自以为是、刚愎自用)。但下句难以苟同,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之时事当下,高看他人是大误区,也是上当受骗开始。且以职业论职业敏感,警察唯怀有怀疑一切的才智才能赢得一切。所以,此语在已连贯成文的曾国藩文章之语境里,本义非如此,而仅摘录一段文字,是属于断章取义一类。所以,摘录引用名人文字,乱予取舍,纯属误导。
~~如果有所故意,甚为恶意,其心可诛!!!

人在江湖,难免要与形形色色的各种机构人打交道。彬彬有礼是为尊重,虚与委蛇是为套路,但表面文章做归做,内心别把某些人太当回事。混江湖需要有气场,处世太拘谨会压抑到气场的培养。所以当一个人在面对形形色色此等人时,内心里要有所藐视,因为气场源于心念转变,心念强则气场大。再者是这世上有些的人本来就不值得尊敬:小人,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
~~这市井社会,市侩人生,许多的小人别看他道貌岸然的样子,实质不过是衣冠禽兽,即使是有了点一官半职的,充其量还不过是扔给他一根骨头就摇尾巴的小角色,看透了,人格低下,人格分裂,不值钱!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