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町椰
25-06-05 13:34

小的时候我非常厌恶言情小说,觉得里面都是臭油坏酱,看到那种男女黏腻的封面就会作呕的程度。但是很喜欢读到夸张变态的感情,可能是杜拉斯的情人和我最喜欢白痴里的情感描绘太超过了,太汹涌猛烈,以至于让小小的老子对泡沫爱情过敏、对甜言蜜语过敏。“老派正经的经典名作”描写的爱恨纠葛,实际上动辄非生即死极度大胆袒露人物内心的阴暗枭桀、剥皮抽筋般的内心独白,反而更加奇诡变态,让人怎么读得下去小小姐。
另外那时候有名的言情作家多是沽名钓誉的烂货,写的东西不是抄袭就是千篇一律的虐女玛丽苏,令人恶心。在最自命清高的年纪遇到最令人费解的出名烂作,看一眼就感到侮辱了文学也侮辱了女性。
长大了反而能够理解了,和这些轻文学和解。女孩子的人生苦涩行路太难,所求的价值感和爱很多时候都要靠自己给自己才行。走到一半吃着命运给的崩掉牙齿的干粮难免需要一些油润润的文字下饭。幻想是最没有成本的止痛药,需要做梦,哪怕不够体面不够纯粹,哪怕明知道咬下一口全是添加剂。就像童话也不全是好的,有些东西随口编出来只是为了把小孩子哄睡,至于会让孩子怎么想且不管,总比睡不着要好。
这是一种哪怕明知道没有任何内涵没有任何意义也要填饱肚子的情感上的饥渴。可是我们中女就是饿啊,我们读了更多书,认识了、也需要着更高层次的爱,男人给不了,我们需要更丰富的生命体验,凭什么压抑着我们,却连代餐都要犯法?为什么要让所有文字被贴上变态的标签,让人无法分辨真正的恶与丑?这完全是平庸之恶对弱势者温饱求生之举的霸凌。

无论如何,写作都不应该有罪,即使只是想满足自己的性癖和情感需求,甚至都不用感到害羞,更不应该有罪。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