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银律师
25-06-05 10:51 微博认证: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 FSD欺诈案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最新通报】家人们,我是王有银律师。今天来给大家通报一下我们代理的特斯拉 FSD 查处申请的最新进展#特斯拉[超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fsd#

在今年 3・15 消费者权益日,17 名特斯拉老车主委托我们圣运律师团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了《查处申请书》,指控特斯拉在销售 “完全自动驾驶(FSD)” 功能过程中,存在系统性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行为。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之规定 。该事件一经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大家都在期待后续发展。今天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书面告知,因情况比较复杂,延长办理期限30日。对于车友们来讲期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能尽快调查清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特斯拉在销售 FSD 功能时,大力宣传其能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诱导消费者花费 6.4 万元到 8 万多元不等的费用购买此功能。然而,从法律事实角度来看,购车合同中未标注硬件限制条款,致使很多车主购买后发现,车辆硬件根本无法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这一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并且在 2025 年 3 月,特斯拉悄然将相关宣传更改为 “FSD 智能辅助驾驶”,但对已购车用户未做任何补偿说明,此行为或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的规定。

目前,我们已准备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特斯拉 FSD 在中国不能退款、不能转让、不能使用的霸王条款。法律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们将依据法律程序推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有新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向广大车主和关注此事的朋友们公布。法律会给消费者一个公正的答案,大家持续关注!# 特斯拉 FSD #消费者维权 #虚假宣传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