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法院执行“无主房”兑现胜诉权益】 当被执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注销,涉案房屋产权证也已注销,明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因“无主”困局而无法变现。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成功将一处经被执行房开公司征收的未确权房屋代为确权登记在其名下,为申请人成功兑现胜诉债权,历时整整十三年破解“无主房”阻碍执行难题,彰显了生效判决的强制效力。 http://t.cn/A6ebsDiz

八桂法苑
25-06-04 10:22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