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
官员绝没有欺上瞒下的权力,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与形象。
而群众拥有充分且合法的监督举报权利,这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任何试图压制群众监督举报、阻碍信息正常流通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群众监督举报,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和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各类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坚决查处,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31日:成来巴久。
发布于 西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