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内与例外】原来,行政诉讼开庭是例内,不开庭是例外。今天学会一招,专治不开庭。
关于要求开庭审理的申请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本人是(2025)粤71行终1442号案件的上诉人XXX,因本案涉及城市规划和公共资产管理移交问题,专业性强,权属关系复杂,需要当庭核实、质证和辩论,才能查清事实,理清法律关系。书面审理无法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诉讼权利,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因此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进行线下开庭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一、 案件事实复杂,需要当庭对质
本案涉及被上诉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南村派出所是否已经答复上诉人的事实,当事人双方对于事实的陈述存在较大差异。通过线下开庭,各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当面陈述、对质,法官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更准确地还原案件事实。
二、华南理工大学是否具有公共绿地和公共道路的使用权和管理权,需当庭质证
上诉人提出新的观点,主张设卡阻拦上诉人正常通过城镇公共道路进出社区公园的华南理工大学,并不具备相关道路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上诉人提交的新证据,是否被法院和被上诉人认可,需要当庭质证,由法官进行审查判断。书面审理无法实现有效的质证程序,可能导致错误的证据被采信,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上诉人合法权益是否受损争议较大,需当庭辩论
一审裁定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未对上诉人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上诉人已提交新的证据证明权益受损,希望法官能够更全面地听取各方观点,准确把握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本案的裁判结果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原则。
四、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庭审公开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二审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有重大争议,需要开庭查清案件事实、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情形下,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线下开庭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权等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综上所述,为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恳请贵院对本案进行线下开庭审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25年5月30日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