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藏在血液里的诅咒[超话]#
我始终觉得,缘分不是不出门就可以躲开的暴雨,而是今天恰逢其时,在满载而归的路上大雨倾盆。
从小我就喜欢缠着周时暮,哦,那时候他还叫周暮,他父母很忙,时常寄养在我家里。
他总爱把牙刷倒插在杯子里,我说这样水落下去会很脏,他就用水弹在我身上。
"小雪,叫哥哥。"父亲把领养文件推过来时,周时暮正在挑鱼刺。糖醋排骨的酱汁滴在纸上,晕开和他校服袖口一样的油渍。我们隔着白米饭的热气对视,他眼睛黑黑亮亮的,像小狗。
那时候我们都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惊叹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哥……从今天起我们就永远不会分离了。”
一语成谶。
潮湿的梅雨季,钢笔漏墨染蓝了我的领口。父亲推门进来时,我因为慌乱撞翻玻璃缸,两条红尾鱼在地板上扑腾,尾巴拍打出声响盖住了我的心跳。后来是怎样收拾残局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手背蹭过我嘴角,蓝墨水洇在皮肤上,并不怎么好洗。
再后来就有些烂俗了,彼时,我们已经成长到足以知晓亲缘是如何斩断了情缘。
大学通知书来那天,他烧得说胡话。我翻出他藏在床底的铁盒,墨尔本的机票就夹在诗集里,烫金字烙穿了《致橡树》。
那是我最爱的一首诗。
“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记得给鱼换水。"你看,没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机场玻璃映出两个扭曲的影子。他卫衣口袋里掉出片银杏叶,是我夹在他旧课本里的。
看着他排队,我在起雾的玻璃上画了颗心,水珠顺着裂痕往下淌。
再然后是,他无名指戴着素圈戒指。我们交换病历本时碰到指尖,他的肝硬化,我的安眠药,在桌布下轻轻挨着。
"哥,鱼缸该刷了。"我晃着红酒笑。他袖扣恰到好处崩开,滚到桌底惊醒了什么。
十八岁的周时暮在大雨里拍打机场玻璃,呵出的白雾写着我的名字,又被起飞的飞机震碎。
兀的想起鱼缸摔碎的那个下午。两条红尾鱼躺在地板上,鳃盖微弱翕动,是我们命运交叠的赌注。
缘起缘尽,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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