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提气了!
这个文案我反复的看,越看越开心。
尤其是: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tm看十遍!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吧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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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家说真心的,其实我非常讨厌两家营销最终上升到动用法律武器,奈何你不反击别人就以为你是软柿子。
当做坏事不需要付出成本的时候,各路牛鬼神就都来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小法菩萨心肠却无霹雳手段的原因所在。
我不说别的,不讲这个事情之后就没人黑小米了这种不现实的话,我们最起码拉高他们的作恶成本吧,当他们知道了作恶会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当他们知道作恶会“超大金额罚款”的时候,碰瓷蹭流量的自然会想一下自己碰下去的成本,收钱作恶的也会开出高一点的价格,毕竟从0风险到中、高风险了吗。
净网,应该至少从拉高做恶成本做起!
发布于 辽宁
